揚·戴維茨·德·海姆

1606-1684 Dutch

揚·戴維茨·德·海姆

巴洛克靜物畫大師

揚·達維茨·德·海姆(Jan Davidsz. de Heem),全名為揚·達維茨松·德·海姆(Jan Davidszoon de Heem),也被稱為約翰內斯·德·海姆(Johannes de Heem)或約翰內斯·范安特衛普(Johannes van Antwerpen)或揚·達維茨·德·赫姆(Jan Davidsz de Hem),是一位靜物畫家,活躍於烏得勒支和安特衛普。他是荷蘭和佛蘭芒巴洛克繪畫中該類型的重要代表人物。 德海姆出生於烏得勒支,原名約翰內斯·范·安特衛普。他最初跟隨父親大衛·德海姆(1570–1631)學習,後來跟隨巴爾塔薩·范·德阿斯特學習。他從約1625年到1629年住在萊頓,在1629年師從大衛·巴伊利(1584-約1657)。 他遷居到南尼德蘭,於1635年或1636年加入安特衛普聖路加公會,並在1637年成為該市的市民。然而,由於他經常缺席,根據他為此支付的費用即可證明。他的非凡才華使他獲得了相當高的聲譽。他幾乎無法滿足市場需求。德海姆被視為當時最偉大的畫家之一。他收入豐厚,一幅威廉三世王子的肖像畫,周圍裝飾著花果圖案,以2000荷蘭盾售出,是荷蘭黃金時代繪畫作品中最高價格之一。他的兒子們與他在工作室裡一同承接新畫作的委託。他會潤飾他們的作品並在畫上簽署自己的名字。 他一直留在安特衛普直到1667年,然後搬回烏得勒支,在那裡記錄顯示他從1668年到1671年期間在該地。當法國軍隊逼近這座城市時,他在1671年離開了烏得勒支。目前尚不清楚他最終何時返回安特衛普,但公會記錄中記載了他死於當地。 凡·海姆結過兩次婚,第一次與阿萊特·范·韋德結婚,後者於1643年去世時留下三個存活的孩子,其中一個名叫科內利斯的會成為靜物畫家。他於1644年第二次與安娜·卡特琳娜·魯克斯結婚,並又育有六個孩子,其中有一個叫揚的也會成為靜物畫家。 除了他的兩個兒子外,他還有幾名學徒:米希爾·弗斯蒂倫、亞歷山大·庫瑟曼斯、托馬斯·德克勒克、萊納特·魯格赫、西奧多·安萬克、安德里亞斯·貝內代蒂、伊萊亞斯·范登布魯克、雅各布·馬雷爾、亨德里克·斯霍克和亞伯拉罕·米尼翁。 德·海姆是荷蘭最偉大的靜物畫家之一,他將色彩的絢爛與和諧以及對物體的精確描繪結合在一起:各種各樣的花朵;歐洲和熱帶水果;龍蝦和牡蠣;蝴蝶和飛蛾;石頭和金屬;蝸牛和貝殼。 他的靜物畫包含水果作品、虛無靜物畫和花卉作品,但他最為人知的是華麗或奢華的靜物畫,也就是所謂的「pronkstillevens」。他的一些作品展現了豐富的景象;其他作品則僅僅是一個花環或一束花。 他經常傳達一種道德觀念或闡明一句格言:一條蛇盤繞在草叢下;一個骷髏頭置於盛開的植物上。金銀杯或大酒杯暗示著塵世財產的虛榮。救贖被寓言式地描繪為花叢中的聖杯,死亡則表現為花環中的十字架。有時,德海姆獨自或與他人合作,在水果或花卉花環中繪製聖母像或肖像畫。 他的簽名有所不同:他的首字母縮寫(J. De Heem f.),或約翰內斯(IOANNES DE HEEM F.),或是加上父親姓名的組合(J. D. De Heem f.)。有時他還會附上日期(例如A. i65i),特別是對於自己的最佳作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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