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·戴维茨·德·海姆

1606-1684 Dutch

扬·戴维茨·德·海姆

巴洛克静物画大师

扬·达维茨·德·海姆(Jan Davidsz. de Heem),全名为扬·达维茨松·德·海姆(Jan Davidszoon de Heem),也被称为约翰内斯·德·海姆(Johannes de Heem)或约翰内斯·范安特卫普(Johannes van Antwerpen)或扬·达维茨·德·赫姆(Jan Davidsz de Hem),是一位静物画家,活跃于乌得勒支和安特卫普。他是荷兰和佛兰芒巴洛克绘画中该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。 德海姆出生于乌得勒支,原名约翰内斯·范·安特卫普。他最初师从父亲大卫·德海姆长者(1570–1631),后来师从巴尔塔萨·范·德阿斯特。约1625年至1629年间,他居住在莱顿,并于1629年师从大卫·巴伊利(1584-约1657)学习。 他移居到南尼德兰,于1635年或1636年加入安特卫普圣路加公会,并在1637年成为该市的市民。然而,由于他经常缺席,根据他为此支付的费用可以证明这一点。他的非凡才华使他获得了相当高的声誉。他几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。德海姆被认为是当时最伟大的画家之一。他收入丰厚,一幅威廉三世王子的肖像画,周围装饰着花果图案,以2000荷兰盾的价格售出,这是荷兰黄金时代绘画作品中最高的价格之一。他的儿子们与他在工作室里一起承接新画作的委托。他会修饰他们的作品并在画上签署自己的名字。 他一直留在安特卫普直到1667年,然后搬回乌得勒支,在那里记录显示他从1668年到1671年期间在该地。当法国军队逼近这座城市时,他在1671年离开了乌得勒支。目前尚不清楚他最终何时返回安特卫普,但行会记录中记载了他死于当地。 凡·海姆结过两次婚,第一次与阿莱特·范·韦德结婚,后者于1643年去世时留下了三个存活的孩子,其中一个名叫科内利斯的会成为静物画家。他于1644年第二次与安娜·卡特琳娜·鲁克斯结婚,并又育有六个孩子,其中有一个叫扬的也会成为静物画家。 除了他的两个儿子外,他还有几名学徒:米希尔·弗斯蒂伦、亚历山大·库瑟曼斯、托马斯·德克勒克、莱纳特·鲁格赫、西奥多·安万克、安德里亚斯·贝内代蒂、伊莱亚斯·范登布鲁克、雅各布·马雷尔、亨德里克·斯霍克和亚伯拉罕·米尼翁。 德·海姆是荷兰最伟大的静物画家之一,他将色彩的 brilliance 和和谐与对物体的精确描绘结合在一起:各种各样的花朵;欧洲和热带水果;龙虾和牡蛎;蝴蝶和飞蛾;石头和金属;蜗牛和贝壳。 他的静物画包括水果作品、虚无主题静物画和花卉作品,但他最著名的是华丽或奢华的静物画,即所谓的“pronkstillevens”(炫耀性静物画)。他的部分作品展现了丰富的景象;而另一些作品则只是一串花彩或一束花束。 他常常传达一种道德观念或阐明一句格言:一条蛇盘绕在草丛下;一个骷髅头置于盛开的植物上。金银杯或大酒杯暗示着尘世财产的虚荣。救赎被寓言式地描绘为花丛中的圣杯,死亡则表现为花环中的十字架。有时,德海姆独自或与他人合作,在水果或花卉花环中绘制圣母像或肖像画。 他的签名有所不同:他的首字母缩写(J. De Heem f.),或约翰内斯(IOANNES DE HEEM F.),或加上父亲姓名的组合(J. D. De Heem f.)。有时他还会附上日期(例如A. i65i),尤其是对于自己的最佳作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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